问题 | 2023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协议离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和登记等步骤。夫妻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民政局离婚当天不可离婚,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法律分析 一、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民政局离婚当天是否能离 1、不能当天离。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对于申请发给离婚证,需双方共同申请,双方未共同到婚姻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等程序办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办理协议离婚登记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和登记等程序。夫妻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如不愿离婚,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请注意,民政局离婚当天无法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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