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婚前个人财产可不可以分配? |
释义 | 夫妻双方可特别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婚后离婚时可分配;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收益、知识产权、继承或赠予的财产等,可协议分割或由法院分割。分割原则为优先协议、实物分割、折价拍卖分割,或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一般不能分配,但夫妻双方可以有特别约定,约定为共同所有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可进行分配。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等。对于一般的共有财产,应优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按实物分割;无法分割的,可由法院采取折价或拍卖的方式分割。对于分区共同财产,应尽可能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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