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四年是可以离婚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需要注意的是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那么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协议离婚有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登记、审查、三十天离婚冷静期、核准登记等程序;2、起诉离婚有提交起诉状、受理、调解、裁判等程序。综上所述,分居四年可以申请离婚,准备相关的离婚材料,如果是感情不合且分居2年以上,法院会给予判离,您清楚了吗?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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