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法典采购合同不是必须要约定有效期。是否约定有效期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如果当事人协商后决定不约定合同有效期的,按照约定处理,而且合同有效期并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所以合同中并不是必须要包括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