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怎么建立住房公积金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弄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完毕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中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请自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由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 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等待通知: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办理提取手续: 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是多少,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多少 我国相关规定表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主要如下: 1、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为员工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发放的月工资; 2、员工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的基数不能低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本市工资标准; 3、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百分之十二,其它性质单位为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个人能交吗 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属于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前述单位的在职职工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所谓的“在职职工”,简单而言,就是指与单位形成稳定的用工关系,为单位提供劳动,由单位支付工资的职工,形成了稳定的用工关系,单位必须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个人想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话,也是需要分为不同情形的: 1、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 2、个人是无业、自由职业者的话,你不是单位职业,同时也不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无法缴纳公积金的,这种情况下你只能通过挂靠单位来自己缴纳公积金。 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应该是由和员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金额进行代扣代缴的,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职工和哪家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家单位就需要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职工个人是无法办理的。 自己缴纳公积金是否划算,这个要看自己以后的打算,如果计划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如果以后职工不用买房是没有必要自己交纳公积金的。 公积金缴纳有哪些规定? 1、公积金中关于职工个人缴存的,每月从其工资中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单位应当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由受托银行计入。如当月汇缴人数变动使汇缴金额有变动的,住房公积金应该由单位到开户银行办理变更后再汇缴。 2、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单位职工从被调入到单位发放工资之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3、单位录用或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录用或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缴存登记或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4、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5、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能提几次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规定如下: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房总费用。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一年最多可以提取四次。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年提取总额不能高于年房租总额。 5、公积金对冲还贷:如果选择月冲方式,每月可以提取房贷月供相应金额以抵偿当月应还本息;如果选择年冲方式,每年可以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冲抵应还本金。 6、家庭经济困难,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因为重大疾病/事故致贫支持全额提取以补贴家用。 7、外地/进城务工人员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离休、退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可以进行销户提取。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方式 (一)购房提取:公积金不只是可以申请银行贷款购买房屋的,公积金还可以提取出来补贴购房房款,这一点可能有一些购房者不清楚,虽然公积金贷款利息相比一般的商业购房贷款要低得多,但如果购房者不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就可以考虑将公积金提取出来。购房者可以考虑以买房的名义将公积金提取出来,取公积金贷款账户的金额来作为购房的首付款,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二)支付租金:就算是不买房子的朋友也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的,比如说现目前还是处于租房子住的朋友就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支付租金,随着房价的上涨,房租也跟着上涨了不少,如果想要租一个环境比较好的房子,租金其实也不便宜,并且现在交房租都是一个季度或者是半年一年的交,一次性要交那么多钱,压力还是蛮大的,如果租客当时正好没那么多钱,则可以考虑将公积金提取出来周转一下。 (三)翻修住房提取:有些朋友不喜欢城市的生活,更喜欢自己从小长到大的地方,这个时候,购房者就可以考虑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翻修住房,修建一栋房子的成本虽然比在城市中买房子要少一些,但需要的钱还是挺多的,其实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在房屋修建的时候提取使用,不清楚的朋友也可以跟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大多数的城市都是支持的。 (四)重大疾病提取: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可不少,如果家里面有人患有重大疾病的话,那么在医疗费用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考虑提取公积金用来支付。大家都很清楚,治疗重大疾病可以让一个家庭倾其所有,可见这笔费用有多少。现在在全国大部分城市,如果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按照相关规定,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医疗费用的。 (五)销户提取:如果个人公积金账户不再使用的话,大家就可以将个人公积金账户销户了,而里面的公积金余额就可以提取出来了。个人公积金账户销户的情况比较多,比如说离职、退休、移民等等,如果购房者满足条件是可以申请销户提取公积金的。 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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