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安置房的判决如下: 1、如果婚姻中存在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根据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如果房产归属于一方,则对方需要分得相应的财产。 2、离婚后,需要考虑双方的住房需求,如果对方没有合适的住房条件,则可以考虑赠与或者分配安置房。 3、如果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依据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来分配;如果安置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则需要判断是否需要分配给对方。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所谓生产、经营,既包括从事个体生产劳动,也包括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信息业、金融证券业等等领域中从事组织管理、承包、租赁、投资等经营活动;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给夫妻双方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离婚安置房的判决应该以公平、合理为原则,同时还需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如果离婚双方对安置房的判决存在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综上,安置房离婚如何分配,关键在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在离婚时是不能分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