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合同。 1 、标题: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 2 、正文:条款内容、协商目的、协商目的责任、协议的时间和期限、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履行条款期限、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落款(签署)、签署日期。 订立协议书,其目的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