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 |
释义 | 1、农村宅基地遇政府征收,应该补偿土地补偿费,以及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以及数额,以实际征地补偿方案为准。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农村宅基地征用补偿标准: 农村宅基地征用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农村宅基地征用条件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审查符合条件予以批准。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审批条件: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在农村地上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宅基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按照各个地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偿,各个地区标准不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四条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第十五条 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 宅基地退出补偿的新标准 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补偿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就是短时间退出,分阶段补偿。农民可以选择退出宅基地三十年,村集体按年给予补偿,补偿金额由农民和村集体协商确定,基本上在 6000—10000元左右一年。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永久退出宅基地,村集体给予一次性补偿,这笔补偿款最低也在 10 万以上了。所以说,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至少能获得 10 万左右的补偿。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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