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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违约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释义
    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违约辞职不一定需要支付违约金,需要判断具体违约的是劳动者、还是单位,对于是劳动者违约的情形,还需要看是否违反的是培训服务期合同、或者是竞业禁止合同。
    1、单位违约的情形
    解除聘用合同不支付违约金,但是单位有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劳动者违约的情形
    对于是劳动者违约,且违反的是培训服务期合同、或者是竞业禁止的合同,那么辞退劳动者有支付违约金的可能。
    劳动合同之中可以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但只有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单位才有资格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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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7: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