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欠钱不还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1、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的程序包括: (1)、收集与债务纠纷有关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借据、欠条等; (2)、写起诉状,包括原告和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3)、确定法院管辖权后,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等材料; (4)、法院对案件立案后,原告按要求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一、债务纠纷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 证明已清偿借款的证据材料,收条或分期、分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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