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欠钱不还时法院起诉的流程和费用是什么?
释义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流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要多少费用
    向法院起诉欠钱的收费是诉讼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收取50元案件受理费;对于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则按照诉讼金额的2.5%收取;对于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则按照2%收取等。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欠钱不还申请支付令还是起诉,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流程
    支付令与起诉是对方欠钱不还时的两种选择方式,既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直接向法院去起诉。
    支付令是法院发出的一种督促手段,指债权人不用向法院起诉,而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由法院向债务人作出的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 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 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起诉流程及费用?
    法院起诉流程是: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
    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
    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
    法院起诉费用是: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程序是:
    1、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进行起诉;
    2、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进行法庭辩论等程序;
    5、人民法院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根据事实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到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百一十四条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3: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