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刑事诉讼中,当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时,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种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赔偿金,一般由被告人自行赔偿或者由法院指定的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查封、冻结等方式进行强制执行。但是,被告人是否可以用赔偿金来抵充刑罚呢?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受到经济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民事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犯罪行为造成损害的,犯罪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害;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被告人已经向被害人赔偿的,可以在量刑时予以酌情考虑。 结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被告人已经向被害人赔偿的,法院在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但不能将赔偿金抵充刑罚。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赔偿金不能用来抵充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