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工算在职在编吗 |
释义 | 合同工一般不算在职在编,因为职在编是指在公共机构或事业单位中拥有正式编制的员工,而合同工则是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通常没有编制。 合同工与职在编员工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关系:合同工是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职在编员工则是在公共机构或事业单位中拥有正式编制的员工; 2、职业保障:职在编员工通常享有职业保障,包括终身制、工作稳定性等,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工没有职业保障; 3、待遇福利:合同工与职在编员工的待遇福利有所不同。职在编员工通常享有社会保险、年度调资、职业培训、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而合同工只能享有部分福利待遇,例如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年假等; 4、工作时间:合同工的工作时间更加灵活,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进行灵活调整,而职在编员工则需要按照单位的规定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5、职业发展:职在编员工在单位中的职业发展通常会更加有保障,会有更多的晋升机会和培训机会,而合同工的职业发展受到限制,很难在单位中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综上所述,不同的用人单位和行业对于合同工和职在编员工的定义、权益和待遇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参考当地的政策和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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