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品房预售合同霸王条款无效,因为它们是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限制消费者权利,侵害群众利益。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具有无效情形、不合理地减免责任或限制对方权利,它们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分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霸王条款是无效的。因为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是不被我国法律所保护的。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拓展延伸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买方权利的限制及修改相关规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相关规定,买方在合同签订后,通常不能随意修改合同中的条款。然而,对于存在霸王条款的情况,买方有权依法行使修改的权利。买方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提起诉讼等方式,争取修改霸王条款,以保护自身权益。在这个过程中,买方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尽管买方具有修改的权利,但也需要注意合同中的其他约定,以确保修改过程符合法律规定。总之,买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权利受到限制,但对于霸王条款的修改,买方是有一定的权利和途径的。 结语 霸王条款是一种不平等格式合同,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具有一定情形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买方虽然权利受到限制,但可以依法行使修改的权利,通过与开发商协商或提起诉讼等方式,争取修改霸王条款,以保护自身权益。买方在此过程中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确保修改过程合法合规。买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权利虽受限,但对于霸王条款的修改,买方是有一定的权利和途径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