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等级赔偿的标准 |
释义 | 残疾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的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一级残疾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后乘以100%,二级残疾乘以90%。以此类推,九级残疾乘以20%,十级残疾乘以10%。各种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包括登记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二是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确定。 (4)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的实际费用,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5)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贴。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本是指当事人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成本,以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营养费根据当事人的残疾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和营养费支出证明确定。 (八)残疾赔偿。残疾赔偿根据当事人的残疾等级和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残疾之日起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十一)。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