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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主要为以下方面:
    1、行为性质不同。行政复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行政诉讼是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所属政府或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而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法院。
    3、审查的力度不同。受理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审查其是否适当;行政诉讼中,法院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
    4、审查依据不同。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以及决定、命令为依据;而行政诉讼中,行政规章只是作参照。
    5、审理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基本上实行一级复议;而行政诉讼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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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3: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