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无遗嘱,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分配,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分遗产,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获得更多份额。如继承人协商无果,才会按法定继承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权利。如果没有立遗嘱,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无人或放弃继承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财产。此处的子女包括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子女、经过法定手续的养子女和继子女。如果子女已故,他们的子女可以进行代位继承。此外,如果被继承人的儿媳或女婿已故,但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没有先后之分,享有同等继承权。根据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分遗产,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生活困难并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获得更多的遗产份额。通常在没有遗嘱,或继承人协商无果时,才会按照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配,但如果继承人达成一致,可以不必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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