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案子有结案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审查起诉阶段通常为一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半个月。但可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退侦后审限重新计算。所以,一个刑事案件通常在5个月左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