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方要求拿回彩礼的,符合以下情形,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1、女方在结婚前收取了男方的彩礼,但是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没有一起共同生活,且以离婚为条件的,男方可以要回彩礼; 3、男方婚前为了筹集彩礼,若离婚后男方会出现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何去认定生活困难呢?就是男方依靠自己的个人财产和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已经无法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一、彩礼退回的情形有哪些? 返还彩礼的情形: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就要返还给男方彩礼。如果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在双方分手后,男方就有权要女方将彩礼返还给自己。 二、男方悔婚了,女方是否应当返还彩礼 男方悔婚彩礼能否要回来视情况而定。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悔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男方悔婚,离婚后应当返还彩礼;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男方悔婚,离婚后应当返还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