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即主要作为基本建设工程的各类建筑物、地下设施附属设施的建筑,以及对线路、管道、设备进行的安装建设。2、合同的主体存在限制。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有限制的,承包人只能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资格的人。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登记的,或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3、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型。由于建设工程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工程建设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较大,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上,就具有强烈的国家干预的色彩。4、建设工程合同的要式性。即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要件有特殊要求,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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