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具备的条件和证件材料: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辖区内常住户.口。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一、协议离婚应提交哪些材料 协议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手续和程序是什么 双方协议离婚的,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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