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工程款纠纷主要表现在八个方面,即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5、拖欠质保金纠纷; 6、合同无效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7、因延误工期发生的工程款拖欠纠纷; 8、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工程款纠纷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针对不同问题的司法应对措施有: 1、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可以用连带责任制度对农民工工资给予特殊保护; 2、黑白合同问题以中标备案合同的计价标准为结算依据; 3、对工程款拖欠问题,可以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必须事先发过书面催告,也可以计算利息,起算时间按具体情况计取; 4、如果发包人逾期不答复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将被视为已经确认; 5、造价结算协议与审计报告发生矛盾以前者为准。 一、承包人是否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对工程款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发包人为被告;未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承包人为被告;质量纠纷,发包人为原告,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员为共同被告。 二、私人工程拿不到钱该怎么办 1、工程完工后,拖欠工程款,属于欠款纠纷,如能协商解决则协商,如不能则诉讼解决 2、诉讼解决的话,首先要看是否与发包方、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对具体工程款是否有约定,如有则按合同纠纷处理,向法院起诉 3、如没有签订合同,工程款又未经结算,那么首先需要收集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申请对该工程进行审价,工程款以审价为准 4、当然诉讼还是要以拿到钱为主,而非是一纸判决书,所以需要收集财产线索,向法院起诉时,一并提出对其财产保全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