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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怎么办理
释义
    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怎么办理
    1、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先要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然后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办理好之后,然后到其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抱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抱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抱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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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0: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