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买卖合同可以约定履行期限吗? |
释义 |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若没有约定,则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则根据第五百一十一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一、合同签订地是履行地吗 合同签订地不是履行地。首先,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合同履行时间、方式和地点。其次,合同没有约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最后,如果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且根据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款,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合同的履行期限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处理方法是: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依然无法明确履行期限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则根据第五百一十一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