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一方违约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的,当事人可要求违约方按照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来承担责任; 2、合同中无约定的,双方可协商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的责任。 违约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继续履行,当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合同质量不符合约定违约的,合同双方在协议补充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根据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受损方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维修、更换、重作、退货、降低价格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指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非违约方的损失; 4、违约金责任,当事人约定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