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依据《民法总则》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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