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男女双方在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发生彩礼返还纠纷,法院应该排除彩礼罚则的适用。如果女方声称因为给男方财物而遭受了损失,法院应该从原告主张的彩礼数额中扣除女方的物质损失。男女双方在支付彩礼时约定了罚则。如果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导致彩礼退回争议,法院应首先排除罚则的适用。其次,若女方声称因向男方支付财物而遭受了财产损失,应从原告要求的彩礼金额中扣除女方所受的财产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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