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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突然被辞退,没有做错什么,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
释义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辞退员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提供证明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82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
    法律分析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辞退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并提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拓展延伸
    劳动纠纷处理:突然被辞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维护权益?
    当面临突然被辞退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尽快与雇主沟通,了解其解雇的原因,并要求书面解释。如果您认为解雇没有合法依据,可以考虑向劳动局提起投诉。在投诉过程中,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劳动合同、通信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劳动局将会调查并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果,您还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此外,您还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充分的准备,务必谨慎行事。
    结语
    维权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退员工需支付二倍工资。同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明确了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当面临突然被辞退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提交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充分的准备,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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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