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生效要件是:经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并达成一致、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合法;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法律分析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生效要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生效要件是: 1.经过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了一致的; 2.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的。 只要满足以上三项条件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书面形式。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1.如果买卖合同约定了争议纠纷的解决方式的,双方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2.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3.双方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还可以采用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生效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双方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也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还可以采用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涉及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