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拘留多久可以提请逮捕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4、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5、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6、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后家属可以会见吗 1、不可以。 2、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已经转为逮捕,家属都是不可以见到的。 3、可以见到的有两种情况: (1)法院公开开庭是你们可以旁听,见到嫌疑人,但不可以和对方讲话。 (2)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到监狱服刑后,这种属于正常的家属探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