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贪污共同犯罪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主体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分别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相互配合、相互利用,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 2、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具有特定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