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乡镇土地管理所归国土资源管。 乡镇土地管理所归国土资源管,乡镇土地管理所主要负责的就是受上级国土部门和同级政府委托,对乡镇土地进行管理,编制和日常的地籍的管理工作,主体承担的还是相对应的行政职能。 国土资源包括以下内容: 1、国土资源按存在形式:土地资源(农地、林地、牧地、城市用地和自然土地等);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等);矿物资源;生物资源;海洋资源;气候资源;其他基础设施和风景胜地、重要古迹等; 2、国土资源按恢复的条件:根据当前的技术和经济条件,在可预见的将来不可再生的资源,如矿藏;可再的资源,如日光能和各种用途的土地;可循环使用的资源,如水和空气中的氮、氧、碳等; 3、国土资源按功用:作为劳动对象的各种矿产和动植物等物料资源;作为劳动手段的耕地、道路、水库等和人类生活空间的环境资源; 4、国土资源按传统分类:资源由自然资源、经济资源与人力资源构成。 综上所述,国土资源是一个国家及其居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由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组成的物质实体。狭义的国土资源只包括土地、江河湖海、矿藏、生物、气候等自然资源,广义的国土资源还包括人口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