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必备的条款有哪些 |
释义 | 租赁合同必备的条款要写明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应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 一、租赁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 租赁合同成立要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租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满足了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即成立,如果合同成立条件上没有这种要求,则其不是合同成立的条件。 二、到期租赁合同有效吗 到期租赁合同失效。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法律效力,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将房屋交还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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