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职业转换费用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费用、职业介绍费用、自主创业支持费用等。职业转换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劳动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制定。”该条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用职业转换费用支付房贷。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职工工伤保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职业转换费用支出应当以申请职业转换时的实际需要和可能性为基础。因此,如果工伤造成了职业无法从事或收入明显减少等情况,导致无力支付房贷,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职业转换费用。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职工工伤保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