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人以他人名义代理。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但有足够理由让第三方相信有代理权,行为人与善意相对人共同承担后果。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行为,若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那么在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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