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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审抗诉流程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的申诉初审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提出抗诉意见,连同案卷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审查起诉部门经审查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会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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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