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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财产可以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释义
    只要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可以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财产哪些可以分割
    离婚时以下这些财产可进行分割:(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离婚时哪些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可以分割哪些共同财产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离婚时可以分割哪些共同财产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可以分割哪些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该内容由 张银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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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