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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释义
    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什么叫行政侵权赔偿
    1、行政侵权是指行政主体不法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而依法必须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行政行为。
    2、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行政相对人有权申请行政赔偿。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什么范围内实施?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种类包括:
    1、普通许可。是由行政机关确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备从事特定活动条件的许可。普通许可的功能主要是防止危险、保障安全。
    2、特许。是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利、被许可人可以从事特定行为的许可。特许的功能主要是分配稀缺资源。
    3、认可。认可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进行认定的许可。认可的主要功能是提高从业水平或者技能、信誉等。
    4、核准。是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或者经济技术规范的判断、确定。它的功能主要是防止危险、保障安全。
    5、登记。是由行政机关确立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特定主体资格。它的功能主要是确立申请人的市场主体资格,以向公众提供证明或者信誉、信息。
    行政救济包括哪些
    行政救济的途径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1、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复议前置的除外。
    3、行政赔偿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机关作出下列行为中什么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机关作出对于一起治安案件迟迟未作处理的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
    2、行政复议所要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同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复议所采用的方式原则上是书面审查,必要时也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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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0: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