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转让的效力分为内部效力和外部效力,具体如下:内部效力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债权由让与人移转给受让人; 2、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给受让人; 3、让与人向受让人移转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 4、让与人对让与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 5、让与人一般不得将已让与的债权重复让与。外部效力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亦不得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2、债权转让的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或共同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让与人主张的抗辩,可对受让人主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是否有效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益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属于债权人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