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监督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 3、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和特定主体权利。 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与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国家、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