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罚金金额的标准 |
释义 |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一千元,这是全国通用的入罪金额,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并且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因此对于抢夺罪的立案处理,必须按照上述的入罪要件进行认定。 一、抢劫和抢夺的区别是什么 抢劫与抢夺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抢劫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夺是指以暴力强取,争夺; 2、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3、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 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二、抢夺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抢夺罪立案标准如下: 1、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2、在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属于抢夺数额较大。 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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