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只承认退还一部分彩礼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彩礼应当退还。符合一定条件的,还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如果你们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只能在离婚时出现(二)、(三)两项情形时方可请求返还彩礼。法律上的结婚以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时间为准,不以农村办理结婚仪式为准。通过法律途径请求返还彩礼,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 女方怀孕退婚彩礼退还比例 女方怀孕退婚彩礼具体退还比例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用退还彩礼的情形有: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女方提出离婚能够退还彩礼吗 女方提出离婚一般不应退还彩礼。但存在如下情形的除外: 1、男女双方虽然已经具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不存在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即双方并未共同生活过;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3、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