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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了居住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释义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继承。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
    一、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有法律效力没有
    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居住权的期限由双方确定,但是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并且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出生落户有居住权吗
    在我国户口并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的户籍归属地。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因此是否有居住权这一点本身是没联系。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一)居住权的权利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二)居住权的义务
    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三、民法典居住权如何继承?
    《民法典》居住权不可以继承。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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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