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过户的流程因过户方式的不同而不同。第一、继承过户的流程1、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继承人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区公安局办理自己的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携带上述的材料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房产证或者是其他形式的房产证明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第二、赠与过户的流程(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赠与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3)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4)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第三、买卖过户的流程(1)买卖双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2)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5)买卖双方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