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院受理欠债的条件
释义
    法院受理欠债的条件是:
    1、没有明确的被告;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起诉状格式数量不符合规定;
    6、没有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可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原审法院及原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有义务接受。
    法院受理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8、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9 23: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