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有什么区别
释义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1、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二、构成要件不同。
    (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二)先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三、适用条件不同。
    (一)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
    (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2、该合同需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
    一、也是抗辩权的三种类型
    抗辩权的三种类型如下: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14: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