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交通事故全责,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
释义 | 在车祸中,如果对方负全责且不垫付医药费,处理方式如下: 1. 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2. 如果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且肇事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法律分析 在车祸中,如果对方负全责且不垫付医药费,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2.如果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且肇事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抢救费用如何计算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抢救费用由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或者财产损失的赔偿权利人负担。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及时通知机动车保险机构,并根据抢救费用情况及时调整保险费率。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抢救费用的负担按照抢救人数来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抢救的是多人,则每个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的抢救费用由相关当事人承担。如果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则由机动车使用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担。 结语 在车祸中,如果对方负全责且不垫付医药费,根据相关规定,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如果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且肇事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因此,无论情况如何,及时寻求救助是关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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