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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确定公证遗嘱效力
释义
    一、如何确定公证遗嘱效力
    一般来讲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所有的法律上认定的何方继承人对遗嘱本身是否有效具有很大的争议,继承人之间无法通过相互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这时候遗嘱必须通过法律的确认之后,遗嘱的法律效力才能被大家认可,公证处是没有权利对这时候的遗嘱进行公证认定其遗嘱是否合法的,此时不同的继承人之间有不同的利害关系,所以要通过法院来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第二种情况,虽然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对于遗嘱都有争议,但是通过协商一致最终达成了协议。向所有继承人确认该协议具有真实性后,公证处可以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出具继承权公证书,最终遗产的分配情况按照血还是那个之后的协议里面的内容进行分配。
    第三种情况,遗嘱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对于遗嘱都没有争议,并且出具了无争议的证明,提交给公证处,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才有权力护具继承权公证书,这时候的公正效力才是合法的,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另外遗嘱里面的内容也必须是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首先遗嘱的所立之人必须是有一定的行为能力的,在其意识清醒的前提下,立下遗嘱,所立遗嘱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遗嘱,也可以是录音等形式的。一定不要超过我国法律所能保护的范围。遗嘱里面所反映的内容一定要是立遗嘱的人,自己的真实意愿,不违背自己的真实想法,不是被被人强迫。我国法律规定,伪造的遗嘱是无效的,被他人篡改的遗嘱也是无效的。其次遗嘱中还应该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遗产继承部分,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所立遗嘱中应该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的遗产部分没有保留,以后就要从继承人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中扣除掉这一部分。所立遗嘱里面作为应该被继承的财产,应该是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立遗嘱的行为人无权利处置他人的财产。如果以助俩民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这个以助也是无效的,不合法的。最后就是所立的遗嘱里面还应该为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出一份继承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三、夫妻一方死亡遗产如何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
    【再婚时对所继承遗产的处分权】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根据上述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一方死亡的,应当平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注意此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离婚时的分割办法有
    所差异。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应按当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妇女、儿童一方等原则进行分割,因为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双方相互丧失对方的继承权。而
    在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的一方配偶享有对方的继承权,所以,分割遗产时,采取平分的原则并无不妥。遗产分割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转化为个人的私有财产,
    即继承权转化为财产所有权,继承人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只要符合法律的程序,他人无权干涉。例如,寡妇继承了丈夫的遗产后改嫁的,完全有权利带走其继
    承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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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7: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