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辞退员工应多久拿工资 |
释义 | 被辞退员工应立即支付工资,最迟不能超过下一个工资发放日。保留证据,与单位协商支付,拒不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分析 被辞退员工应该在办理手续是立即支付工资。原则上讲,被公司辞退,工资应即时支来付,最迟不能自超过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如果单位不及时支付工作或者故意拖延支付工资的话,最好保留好相关证据,与单位协商支付,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拓展延伸 被辞退员工的工资支付时限是多久? 被辞退员工的工资支付时限通常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雇佣合同的约定。在很多国家,雇主通常有义务在员工被辞退后的一定期限内支付其应得的工资。例如,在某些国家,雇主可能需要在员工辞职或被辞退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工资。然而,具体的时限可能因国家、地区和雇佣合同而异。有些国家可能规定了更具体的时限,例如在30天内支付工资。因此,被辞退员工应在辞退后的一定期限内拿到工资,具体时限应根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雇佣合同来确定。建议被辞退员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适用法律。 结语 被辞退员工应及时支付工资,最迟不能超过下一个工资发放日。若单位拖延支付或拒不支付,可保留证据与单位协商,如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支付经济补偿。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被辞退员工的工资支付时限根据法律法规和雇佣合同具体规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权益和适用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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