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分配,离婚财产分配是指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并享有平等处理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离婚财产分配是指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以下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一)婚前财产;(二)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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